(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该岗位不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