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名单以公告形式公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调查线索。
(六)签订聘用合用
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839-7202542
监督电话: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0839-7207052
2016年广元市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矿安全监督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