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与公示
由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什邡市什邡之窗(http://www.shifang.gov.cn/)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什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已参加面试的考生。
新聘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本人被录取后,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3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