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成都市崇州市财政局考核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2016-08-30来源:易贤网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非在职往届毕业生,且需在报名时取得岗位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2016年四川成都市崇州市财政局考核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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