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2-03-14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的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本次有33个市级机关遴选556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具体职位见《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2011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二)提交申请

遴选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24:00。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遴选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2012年上半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表的格式并不得进行改动。

(三)资格审查

1.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两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遴选机关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考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2.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12年3月29日24: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2012年3月31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和缴费。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名遴选该职位人数需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局与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若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他遴选机关职位条件的,经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名人员,于2012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遴选程序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后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综合知识测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2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统一组织。遴选机关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机关在4月22日下午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遴选机关另行通知。《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见《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4)。《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查询时间以考试当日黑板所写日期为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可于2012年5月3日登录所报考遴选机关网站查询。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因年度考核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两个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复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总分为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笔试加分人员,需在2012年4月23日至4月25日,向所报考的遴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通报(决定)、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员经市公务员局汇总,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加分项目分值;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加分项目分值。

《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上午9:00,具体有关事项于2012年5月29日后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依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遴选机关于2012年6月4日至5日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遴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遴选人员无故放弃遴选的,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每个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与遴选人数等额比例(市委办公厅职位为1:2比例;市人力社保局机关职位为1:1.5比例差额体检和考察)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

体检在市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遴选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按分值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机关综合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要分别在原单位和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设有试用期的遴选机关,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

五、监督与咨询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负责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868673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86868837

监督电话:86868869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1、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大纲

2、2011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4、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来源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最近更新:2012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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