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内蒙古户籍(或持有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
2.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内蒙古的区外生源的内蒙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4.在内蒙古服务两年以上,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以上对户籍、学历、学位以及退役要求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服务期满时间计算到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