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考录拟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通知
2016-08-29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位考生:

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定于2016年8月28日—8月31日报到并派遣。根据此次考录公告规定,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考录办在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将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审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并进行派遣。现将拟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8月28日上午9:30—下午18:30,七地(市)教育系统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和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报到。

(二)8月29日上午9:30—下午18:30,昌都市、阿里地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区直有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和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藏大学农牧学院、西藏藏医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报到。

(三)8月30日上午9:30—下午18:30,拉萨市、日喀则市基层事业单位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报到。

(四)8月31日上午9:30—下午18:30,山南市、林芝市、那曲地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报到。

二、报到地点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礼堂(拉萨市金珠中路82号)。

三、报到注意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到。

(二)报到时,拟录用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同时还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本人学历认证材料。

(三)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四)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四、其他

报考幼师职位的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派遣,体检工作由所报考的地(市)教育局、单位负责组织。

联系电话:0891—6845872 (区考录办)

6599504 (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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