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通知
2016-08-29来源:绵阳招生考试网

一、补录时间:9月20日至23日

二、补录对象

1.普通专科第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 445 分,理科 390 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专科 第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 190 分,理科 180 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如有个别专科第二批次院校新生报到后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缺额较大,经学校申请、报省招考委批准后,可 在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则线下 20 分(文科 170 分,理科 160 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名单随补录计划一并公布)。

2.艺体类专科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3.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4. 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补报志愿对象为符合川招考委[2016]24 号《关于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 件规定报考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三、志愿补报

省教育考试院于9 月16 日18:00 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补录院校名单、缺额专业及补录计划数。 本次补报志愿时间为 9 月 17 日 8:00 至 19 日 17:00。拟补报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补报志愿网址 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sceea.cn 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补报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该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要求,避免误填。

详见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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