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2016年招聘合同制教师(校医)聘用待遇
2016-08-29来源: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对于进入聘用环节的2016届高校毕业生,在未正式毕业前暂不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和办理聘用手续。截止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待遇保障

(一)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校医)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与区教育局签订,具体管理办法由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和区人社局另行制定。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聘用合同5年一签,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二)工资及其它待遇:工资标准和其他待遇(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目标考核奖励等)参照我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及校医执行。聘期内待遇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三)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858-8224275。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钟山区教育局、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其他

考生应关注六盘水市钟山区教育局或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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