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象及条件
2016-08-27来源: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需作出放弃原有相应身份的承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间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事业心强,有吃苦耐苦精神;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无违法违纪记录;

8、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公开考调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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