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及有关事项通知
2016-08-26来源: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阳区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及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1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体检及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隆阳区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综合成绩公示表》。

二、体检时间和方式

(一)体检时间:2016年8月29日。

(二)体检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一)请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20前带身份证、免冠五分近照1张,准时到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签到,空腹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请注意饮食及休息调理。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费用自理。逾期不到者,后果自负。

(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和鉴定,形成具体的考核意见(即政审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审查意见”)。

(三)请相关考生主动配合好用人单位(部门)考核工作,并下载《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保山市隆阳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审表》各1份,认真填写表内个人信息,按要求由相关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交主管部门于2016年9月7日前报区人社局审核。联系电话:0875—2207950。

附件:

附件【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doc

附件【保山市隆阳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政审表.dock.doc

隆阳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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