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2名,不限专业;环境监测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8名,限计算机类、环境管理类、环境工程类、环境检测类、化学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