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药物过敏史;身高156cm以上;未孕)
5、招聘岗位与报考专业相符。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截止1988年8月31日出生);本科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截止1986年8月31日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为具有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2、持有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理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2016年度护理专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网上查到合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