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
2016-08-25来源:易贤网

三、考核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本公告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

4.中小学教师参加考核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016年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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