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 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