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截止2016年4月30日,年龄43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连续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孟津县大学生村干部;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