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现将第二批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至8月29日,为期七天。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疑义,可来电反映。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444号)的有关规定,无故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环节的报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并记入诚信档案。
考察政审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相关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录单位联系。如联系电话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
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官方网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d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55-8222358)
州人社局考录培训科(0855-8256229)
附件:黔东南州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第二批)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