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恩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8-22来源:恩平市人民政府网

为贯彻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粤司办〔2014〕30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步伐,恩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粤司办〔2014〕301号文件“要更多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选聘到实体平台工作”的规定,本次招聘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律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法律类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具有江门本地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

通过恩平信息网(http://enping.com.cn/)以及恩平人才网(http://www.eprc.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报名人员可以从上述网站下载《恩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出具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1)《恩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已通过司法考试的,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4、报名地点:恩平市司法局政工办(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东门路24号),联系电话:0750-7371008,联系人:何小姐。

5、资格初审:

恩平市司法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2名,由市司法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成绩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恩平信息网(http://enping.com.cn/)以及恩平人才网(http://www.eprc.cn/)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职责,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为2500元/月,并购买社保。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恩平市司法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恩平市司法局政工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0-7371008。

恩平市司法局

2016年8月10日

附件:恩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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