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事项
2016-08-17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环节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调对象。拟调对象在《毕节日报》、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7-8248956

其他

(一)在选调过程中,各项选调信息(如成绩公布、领取准考证等相关通知)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咨询电话: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

0857-8571189(平时咨询)

0857-8237815(报名期间咨询)

2.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0857-8221482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857-822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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