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许昌市魏都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2016-08-17来源:魏都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魏都区社区矫正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聘用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社工的性质

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

二、招聘名额

面向全市招收20名专职社工(其中,退役士官10名,大专以上人员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二)系许昌市常住人口,性别男女不限;

(三)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四)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并懂电脑者优先录取(退役士官可以放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工资待遇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薪酬标准按照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人/月发放,经试用合格签订聘用协议后,受聘期间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的单位部分,个人负担部分自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地点设在魏都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地址:榆柳街22号,区广播电台四楼)。联系人:王启元,联系电话:2186136,招聘公告在魏都区政府网公开发布。

六、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招聘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

3、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特此公告

魏都区司法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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