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菏泽高新区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2016-08-17来源: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并具有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符合公益岗位要求的未就业人员。(出生时间在1986年8月16日至1998年8月16日之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报送至菏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网上报名可登录网站http://www.hzgxq.gov.cn/Show.asp?a=71&b=86&c=1552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与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版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hzgxqgbk@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通过后,考生须经过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6日。

2.报名地点: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菏泽高新区管委会4楼402室报名。

3.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面试由菏泽高新区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管理使用

1.聘用岗位为公益性岗位。

2.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首聘期一年,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根据政策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3.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下午17:30。(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18105306626

地址:山东省菏泽高新区中华西路2059号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菏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菏泽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6年8月16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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