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阆中市人民医院201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条件
2016-08-16来源:易贤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

南充市阆中市人民医院201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