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岗位要求学历及相应的专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表达沟通能力,有接受和学习新技能的意愿和能力;
7.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