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台江县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条件
2016-08-13来源:中国·台江门户网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或生源地系贵州省台江县应/往届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网络技术管理员除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之后至1996年6月1日之前出生)。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过******功等邪教非法组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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