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6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6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简章》的规定,从体检合格考生中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不诚信档案。
三、其他事项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招录简章》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附件: 黔南州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一批次556人)
黔南州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