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远市连州市黄春梅等64位录用为公务员通知
2016-08-12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网

各录用单位:

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林伙英等361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清人社〔2016〕178号)文精神,同意黄春梅等64位同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0日

附件: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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