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期及薪酬待遇
1.所聘岗位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
2、被录用人员到馆报到后,按相关法规和市殡仪馆规定,与市殡仪馆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的薪资待遇,按市殡仪馆“岗位设置暨薪酬体系方案”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的,各类社会保险按政策办理,其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提供与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相对应的薪酬待遇。
2016年眉山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殡仪馆招聘编外自聘临时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