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凯里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2016-08-09来源: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凯里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6〕17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在全市组织实施5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凯里市户籍或生源地的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

(二)计划安排。2016年计划选派50名。

(三)见习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二、派遣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410室),联系电话:0855-8653337。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毕业证书(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出具所在街道、乡镇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凯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审核推荐及体检

8月20日前,由市“引导办”对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者进行审核推荐,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对接洽谈会等形式组织做好申请见习生和见习单位岗位对接工作,为见习单位和毕业生实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提供服务,见习生是否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由见习单位承担。

审核推荐按以下标准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2.专业对口优先;

3.属地原则优先;

4.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三)派遣

8月底,确定入选见习生后,由市“引导办”派遣前往各企事业单位报到,并由市“引导办”组织选聘人员和见习单位按要求签定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叁份,市“引导办”、见习单位、见习生各保留一份。

三、后续管理及政策保障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由于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市“引导办”备案。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据实出具《凯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一式叁份,学生本人、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以聘用或招考、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高位技能需要的学生留下来。对见习期满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为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四、工作要求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引导办”负责。各用人单位负责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五、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凯里市人民政府网(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klrl.gov.cn)。

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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