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体检事项公告
2016-08-09来源: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2016年度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现将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6:50集合;

地点:青岛定陶路小学(市南区定陶路9号)。

二、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幼儿园教师450元/人)。

4、参加体检人员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9、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聘机关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2016年8月8日

2016年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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