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6年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办学招生章程
2016-08-08来源:南京大学

根据《省考试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及合作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大学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办学招生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1.艰苦行业

专业名称 层次 形式 学制 合作单位 联系人
物流管理 专升本 业余 3年 南京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雨润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南京儒乐源餐饮有限公司 包老师 13815899926
物流管理 专科 业余 2.5年

2.校企合作

专业名称 层次 形式 学制 合作单位 联系人
考古学(文物鉴定与文化遗产方向) 专升本 业余 3年 江苏省文物局 张老师 13851771618
宝石与材料工艺学(收藏与投资方向) 专升本 业余 3年 江苏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李老师 13605186707
珠宝鉴定与营销 专科 业余 2.5年 江苏省工商联黄金珠宝业商会 李老师 13605186707
管理科学(商务管理方向) 专升本 业余 3年 江苏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扬州) 龚老师 18952726500
商务管理 专科 业余 2.5年
电子商务 专升本 业余 3年 南京大学盐城电子商务研究院 陈老师 18705113973
电子商务 专科 业余 2.5年 南京大学盐城电子商务研究院 陈老师 18705113973
酒店管理 专升本 业余 3年 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丁山花园酒店、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南京银城皇冠假日酒店、南京圣和府邸豪华精选酒店等 包老师 13815899926
酒店管理 专科 业余 2.5年 包老师 13815899926

二、招生对象

1.必须为合作单位或所属单位的在职员工;

2.报考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中专)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

三、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填写《南京大学2016年成招改革项目(艰苦行业和校企校政合作)考生申请表》(1份,附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由推荐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并汇总填写《江苏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改革项目(艰苦行业和校企校政合作办学)考生情况汇总表》(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在8月25日前交南京大学。

学校初审通过的考生,由推荐单位组织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8月29-9月2日登录2016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www.jseea.cn)报名,9月6-8日到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审核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现场拍照、签确认单和诚信承诺书等)。

四、考核办法

报考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不参加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人高考)。由南京大学自主命题选拔。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1.专升本专业两门:专业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考试内容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时事政治、职业能力、人文知识、信息技术等内容。

2.专科专业两门:文化素质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文化素质综合科目的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不分文理)、外语等内容。

3.每个科目满分值为150分,两门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

4.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

5.考试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与江苏企业联合会合作举办的专升本管理科学(商务管理方向)专业和专科商务管理专业考点设在扬州技师学院。与南京大学盐城电子商务研究院合作举办的专升本电子商务专业和专科电子商务专业考点设在南京大学盐城电子商务研究院。

五、自主考试收费标准

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规定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收费标准收费。报名费为20元,考试费:高起专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高起专(考二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60元;专升本(考二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68元。

六、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考核结果,根据考生两个考核科目的总分,严格按照单列计划限额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高校、生源所在推荐单位进行三级公示(不少于5天)。行业企业应在工作区域醒目位置张榜公示(须明确标注合作高校专项举报电话)。

3.公示无异议后,在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通过江苏省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凡通过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标准

专升本学费为2400元/年/人、专科学费为2100元/年/人。

七、毕业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经教育部电子注册通过后,由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南京大学盖章、校长签章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八、学位证书

根据《南京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在规定学制内参加省学位外语考试和学校专业学位课程考试(专升本2门、高升本3门),成绩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将获得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并发给南京大学校长签章的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九、组织管理

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的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所有考生信息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成人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进行。

南京大学成立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成教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布招生章程、组织生源、实施考核和录取,确保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凡在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推荐考核入学资格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33号令,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合作企业,将视情节给予取消参加成人高校招生改革项目的处罚。

联系及举报方式:电话025-83592449 ,电邮nju@nju.edu.cn

本招生章程由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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