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6-08-05来源:麻栗坡县政务网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6〕14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麻栗坡县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麻栗坡县2016年计划拟选聘大学生村官24名(男女各12名),对笔试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按照拟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省选聘办初步确定报考我县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共55名,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行测成绩 笔试总分 备注
1 万明智 男 112.5 112.5  
2 唐维聪 男 110.5 110.5  
3 代朝伟 男 104.5 104.5  
4 韦济江 男 103.5 103.5  
5 龙光河 男 99 99  
6 聂万元 男 98.5 98.5  
7 李洪响 男 98.5 98.5  
8 胥正光 男 98 98  
9 胡道勇 男 96.5 96.5  
10 吴世钧 男 94.5 94.5  
11 侬仕涛 男 94 94  
12 骆荣敬 男 92.5 92.5  
13 汪明波 男 92 92  
14 黄荣超 男 91.5 91.5  
15 晏文鹏 男 90 90  
16 赵金周 男 88 88  
17 李廷彪 男 87.5 87.5  
18 邓  伟 男 86 86  
19 冉茂栋 男 85.5 85.5  
序号 姓名 性别 行测成绩 笔试总分 备注
20 殷正富 男 84.5 84.5  
21 严明亮 男 83.5 83.5  
22 侬文诗 男 83 83  
23 胡天韵 女 123 123  
24 陈  霓 女 113.5 113.5  
25 孔祥兰 女 112.5 112.5  
26 朱继坤 女 107 107  
27 罗  俊 女 106 106  
28 解兴颖 女 106 106  
29 曹雪娇 女 103.5 103.5  
30 田  恬 女 102.5 102.5  
31 王庆丹 女 101.5 101.5  
32 周文波 女 98 98  
33 何  羽 女 96.5 96.5  
34 李孝茜 女 96.5 96.5  
35 盘明珍 女 95.5 95.5  
36 查明娅 女 94.5 94.5  
37 冯  吉 女 94 94  
38 伙帮庆 女 93.5 93.5  
39 陈宗祝 女 93.5 93.5  
40 张  薇 女 93 93  
41 张  芳 女 91 91  
42 吴光庆 女 90 90  
43 姚贻珂 女 89 89  
44 候仲萍 女 87 87  
45 陆  巧 女 86 86  
46 王  莉 女 84.5 84.5  
47 王发琴 女 84 84  
48 陆 宁 女 84 84  
49 丰帮艳 女 83 83  
50 沈嘉润 女 82.5 82.5  
51 张文会 女 82 82  
52 郑维仙 女 81.5 81.5  
53 田景云 女 81.5 81.5  
54 刘友玲 女 81 81  
55 刘朝欢 女 80.5 80.5  

二、资格复审、面试程序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8日至10日。

(二)地点: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庭办公室(回迁楼4楼)。

(三)资格复审的内容、方法:

1.资格复审是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与报名信息或选聘条件是否相符的审查。

2.资格复审中,由于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影响选聘结果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3.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考生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册(或户口迁移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加分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与考生有关的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的意见。

以上材料需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限内送达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为2∶1,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州选聘办挂网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五)面试相关要求。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具体由州选聘办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内容:重点测试了解应聘人员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重点查看应聘人员是否清楚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待遇、相关政策;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认知水平、心理预期、思想准备以及将来的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聘过程。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三、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一)确定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优先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985”、“211”院校毕业生、“双学位”毕业生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以及自愿回原籍的考生。

(二)提出拟聘人选。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男女比例为1:1,县选聘办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数与实际选聘数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员,报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

四、体检、公示

(一)体检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人选到麻栗坡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在县纪检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同时顺延取下一名人员进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由县委组织部认定后,免除体检费用。

(二)聘前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我县将在麻栗坡县政务网(www.ynmlp.gov.cn)同步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合同签订

由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选聘工作举报受理电话:0876-12380。

选聘工作联系电话:

中共麻栗坡县委组织部:0876-6627113

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6621589

麻栗坡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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