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现在编在职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含公开招考聘用和过渡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