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招考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 10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涪城政务网上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报考的,必须出具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