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由省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书记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