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4.年龄在18-30周岁(1985年8月8日至1998年8月8日期间出生)之间。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书记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