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8月1日—8月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详情请见:http://www.ybpta.gov.cn/examplandetail.aspx?id=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