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6年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2016-08-01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

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结合《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经过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程序。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资格复审时间:8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宣威市教育局

三、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材料: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网站公告。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专科及以下学历还须提供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有过就业经历的考生提交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交省(市、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故意扰乱工作秩序,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按时参加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因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教法技能》成绩又相同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教育心理学》再并列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或无人递补的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8月1日下午17:30前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监督电话:宣威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7162194

宣威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 0874-7123686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189648

附件:宣威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宣威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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