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6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公告
2016-08-01来源: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东南州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和体能测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日,为期5天。

一、总成绩计算有关事宜

(一)公务员职位

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人民警察(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

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狱<所>医、心理矫正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选调生职位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二、职位调整情况

黔东南州2016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部分职位因考生面试成绩未达所在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将取消招录计划,需取消职位情况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黔东南州2016年公务员招考发布的各项信息(如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相关事宜等)都将在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官方网站“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d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疑义,可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55-8222358)

州人社局考录培训科(0855-8256229)

附件1黔东南州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zqdn.lss.gov.cn/art/2016/7/28/art_492_35723.html

附件2:黔东南州2016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未达面试考场平均分需取消职位一览表

黔东南州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