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评分。
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内容含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其所占分值为:综合分析占20%、言语表达占10%、计划组织占20%、应变能力占20%以及自我认知程度占20%、仪表仪态占10%。
参加面试人员采取面试前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出场顺序。
(三)有关说明
面试的考官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人社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综合考核
根据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即取消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报考人员综合考核不合格,被消录用资格的,再从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