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2016年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人员须知
2016-07-27来源: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应试者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原件,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全天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在当天所有学科测试结束并公布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备考室、面试考场。

六、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一般不得离开候考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七、面试过程中,应试者不得提及姓名和个人信息等情况,否则,按零分处理。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立即停止答题。

八、面试结束后,应试者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离开考场,到指定场地休息等待。离开时不得带走答题签、草稿纸等任何材料。

九、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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