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入闱政审/体检人员公告
2016-07-26来源: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我委于7月23日进行了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测试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小组评定成绩的修正办法》的规定,对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面试成绩进行了误差修正。修正办法为:考生最后面试答辩成绩=考生本小组面试答辩成绩×(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二、关于入闱政审、体检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答辩成绩及格线(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同一专业依次录用面试答辩成绩及格线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省部级科研成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全日制硕士生。现将入闱政审、体检人员公告如下。

单位 岗位 姓名 性别 面试成绩 最后面试答辩成绩 备注
市发展和改革干部培训中心 经济学类 刘小芳 77.33    
钟彤 76.67    
财政税收类、金融类 王元中 84    
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办公室) 建筑建设类 朱发华 73.7 71.69 博士
高洪 79 76.84  
环境科学类 曾春城 75.43 76.46  
孙峰 75.17 76.19  
欧阳云 75.83 74.84 成绩并列
肖卫平 75.83 74.84 成绩并列

鉴于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环境科学类第三名两人成绩并列,一并入闱政审、体检,视政审、体检结果,按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请入闱考生做好准备,政审、体检具体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因个人放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

特此公告。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3日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gzhrss.gov.cn/n6/n28/n834/c17104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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