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高校录取数据核对及新生入学复核工作的通知
2012-02-23来源:贵州省教育考试院

各有关成人高校:

2011年成人高考录取新生即将入学,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1]26号)精神,为落实阳光招生基本要求,切实维护成人招生的公平、公正和考生利益,确保录取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决定对2011年成人高校录取数据进行全面核对,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此次成人高校录取数据核对工作仅限2011年录取的新生,各院校必须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数据和教育部反馈的录取数据为依据,认真仔细的进行核对。

二、核对内容

(一)考生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专业、学制、学习形式等。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各院校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三)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录取数据核对工作是一项坚持以人为本,对考生高度负责,巩固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成果的重要工作,各成人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派专人负责。在录取数据核对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各院校要按照文件要求逐个逐项认真核对报到新生的信息,确保与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数据和教育部反馈的录取数据一致,特别要注意核查有无漏录、错录的情况。

(三)如核对中发现问题,务必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管理的通知》(黔教办学〔2009〕420号)和《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考生学籍注册信息校验工作的通知》(黔招考信息[2009]11号)文件要求,由学校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密封装袋后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

(四)各有关院校务必在3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录取数据核对工作,同时,将核对情况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省招生考试院成招处,逾期不报,按数据无差错处理,此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补录等相关事宜。

二○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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