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平阳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领取教师资格证通知
2016-07-25来源:平阳教育局

一、领证对象:

2016年春季第二阶段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对象(第二阶段参加体检对象已经全部通过)。

二、领证时间:

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领证地点:

平阳县教育局(状元路68号)408室

四、注意事项:

1.领证时须携带身份证;

2.如由他人代领的,须持资格证所有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

3.联系人:陈志坚,联系电话:58102919。

平阳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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