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6年专升本新生报到须知(武汉校区)
2016-07-25来源:长江大学

报到时间

2016级专升本新生入学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8月28日。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要提前或推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时间不超过二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学校将其名单上报教育部,注销其录取信息。

招生办公室电话:0716-8060550 8067167 传真电话:0716-8060813

武汉校区新生报到咨询电话:027-69111067 69111077

报到地点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各学院学工办(见附表1)

乘车路线

1.乘坐火车到武汉站、武昌站,在火车站内乘坐地铁4号线到黄金口站(终点站)。

2.乘坐火车到汉口站的新生,在火车站内乘坐地铁2号线到范湖站,转乘地铁3号线到王家湾站,然后转乘地铁4号线到黄金口站(终点站)。

3.乘坐汽车到武汉,可以到汽车站附近的地铁站乘坐相应线路到达黄金口站(终点站),其中:在汉口的可选择乘坐地铁2号线转乘4号线,在武昌的可选择乘坐地铁4号线。

4.乘坐飞机到天河机场,可以选择先乘坐机场大巴到武昌,再乘坐地铁4号线到黄金口站(终点站);或者选择乘坐出租车到校(大约需要40-50分钟)。

说明:

1. 武汉市地铁营运时间一般为6:00—22:30。

2.需乘坐火车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优惠车票。

3. 新生及其家人从家庭所在地至学校所有费用自理。

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

一、新生户口迁移: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请登录长江大学保卫处网站http://bwc.yangtzeu.edu.cn查询。

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1.户籍关系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大学路111号。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户口迁移证,其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与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编码(18位)必须准确,字迹清晰。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必须电脑打印,不能手写)严禁私自涂改,签发机关更改的要加盖户籍专用章。

二、新生入学前必须办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武汉市籍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不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只须带常住户口登记卡。

学生档案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我校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或由新生自带交各自所在学院,再由各学院集中交给学校学生档案室。

组织关系

是中共党员的新生,报到时须递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含允许自带的党员材料等),由本人交至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后,再由学院党委(党总支)集中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湖北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是共青团员的新生,自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由学院统一转接团组织关系。

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缴纳

学费(见附表1)、住宿费(学生公寓收费1200元/生·年)、大学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学年缴纳。报到时先交第一学年费用(含代收费﹙见附表2﹚),代收费除体检费一次性缴纳外,其他各项代收费按学制年限收取。请新生在8月25日前必须将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见附表2﹚总额存入学校随本通知书寄来的银行卡中,学校统一批扣。

为方便新生进校后的学习和生活,尤其是便于在校期间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请妥善保存随本通知书寄来的银行卡,并请适时激活使用。

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可自带床上用品。

长江大学2016年专升本新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及报到学院

长江大学2016年专升本代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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