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6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体检须知
2016-07-23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于体检报到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给考务办,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女性考生请穿平跟鞋。

10.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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