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赣州市中招录取公告(二)
2016-07-22来源:江西省赣州市教育局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赣州市2016年中招工作规定>的通知》(赣市教招字〔2016〕4号)文件精神,提前批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市直中学面向县(市、区)招生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赣州中心城区统招。

市直中学面向县(市、区)提前批录取工作已结束,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均有考生未按时报到。按规定,市直中学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为中心城区统招,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执行中心城区各学校统招最低投档线。

赣州市中招办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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