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兴国县2016年县直中小学/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实施方案
2016-07-20来源:兴国县人民政府

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2016年继续实行县直中小学及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即潋江镇小学,长冈、埠头乡中小学,兴国四中初中部)教师考试选调。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小学教师45人:语文16人、数学7人、英语3人、科学3人、思想品德4人、音乐3人、体育3人、美术3人、计算机3人。

另:为减员分流,长冈初中、埠头初中、兴国四中初中部(原高兴中学、新圩中学)、列宁学校初中教师单列县直小学(不含兴国四小)选调计划10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科学1人、思想品德1人、音乐1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2)县直初中教师42人: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6人、物理2人、化学4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5人、地理4人、美术1人、体育4人、音乐1人、计算机2人。

(3)县直高中教师27人:语文2人、数学6人、英语6人、政治2人、物理2人、生物 4人、音乐(四中声乐教师)1人、体育1人、美术1人、计算机2人。

(4)县直中小学足球教师2人。

2.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

(1)长冈乡小学7人:语文2人(石燕、清秀小学各1人)、数学2人(圆塘、石燕小学各1人)、英语1人(大塘小学)、美术1人(中心小学)、音乐1人(中心小学);

(2)埠头乡小学15人:语文6人(旺口、景山、垓上、蕉田、空军老将军希望小学、万时红希望小学各1人)、数学5人(旺口、玉口、景山、蕉田、空军老将军希望小学各1人)、英语1人(旺口1人)、思想品德1人(中心小学)、体育1人(中心小学)、美术1人(中心小学)。

潋江镇、长冈乡、埠头乡小学教师参加县直小学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到本乡镇相应选调学科计划。如该学科没有选调计划,缺额1-3人,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顺序增加计划(循环类推)。

长冈初中、埠头初中、兴国四中初中部(含原高兴中学、新圩初中)、列宁学校初中部因现有人员超编,没有考试选调计划。如上述学校教师及原列宁初中教师参加县直中小学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某学科不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产生学科教师平均周课时量大于14节),则根据教学正常需要的原则,按报考志愿,优先从报考高中相应学科教师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择优录取选调紧缺学科教师,具体学科及名额根据减少情况确定。

二、选调办法

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闭卷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计划择优录取及选择岗位。

2.分类填报志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按学科填报志愿。报考小学教师的,每人可最多填报三个志愿,按志愿顺序优先录取,其中报考县城周边乡镇小学的,志愿填报到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按乡镇岗位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岗。

3.凡录取选调在兴国四小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调动;凡录取选调在潋江镇、长冈乡、埠头乡小学的教师,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在本乡内调动。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本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年龄不限,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015-2016学年度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2.报考县直小学及周边乡镇小学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小学在岗教师,教龄(指在本县中小学的任教年限,不含代课、见习生顶岗期间教龄,下同)5周年及以上;

②中专(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以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为依据,下同),或与现任教岗位学科相同(以学校书面证明为依据)。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和现任教岗位学科均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⑤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以小学质量检测及2016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中等以上(中心小学本校比较,村小全乡比较,由中心小学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

为减员分流,县城周边初中,即长冈初中、埠头初中及原列宁初中、高兴中学、新圩初中的教师(含原借用人员,教龄条件同上)可参加县直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并实行单列指标录用。教师的报考学科可以是2015-2016学年度本人的任教学科,或本人所学专业(以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为依据)或本人所学专业、任教学科相近的学科(按大文科、大理科的原则)。

3.报考县直初中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初中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现任教岗位学科相同。其中,报考初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和现任教岗位学科均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⑤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以中考、小学质量检测及2016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中等以上(本校比较,由任教学校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

4. 报考县直高中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对象:①初中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②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的初中特岗教师,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③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3周年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脱产学习,下同)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且与现任教岗位学科相同,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的,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相一致;报考四中音乐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是声乐专业。

(3)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以中考、小学质量检测及2016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中等以上(中心小学、初中本校比较,村小全乡比较,由中心小学、初中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

5.报考县直中小学足球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体育或体育教育专业;

②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③本人曾在县级以上足球类竞赛中获奖或近三年内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足球类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6.县直小学、初中教师(含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到县直小学、初中相应选调学科计划。如该学科没有选调计划,相应增加下学年该学科选调计划。

7.自今年起,建立教师选调考试诚信档案,凡发现瞒报、虚报、提供虚假证明参加选调考试的,取消当年选调考试成绩,且下年度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考试中发现有代考、夹带、抄袭、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取消当年考试成绩,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23日上班时间,7月23日下午6∶0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须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按下发样式打印,用钢笔如实填写,其中有关教学质量情况须由本校教务主任填写,介绍信所填全部内容由校长审核把关且亲笔签名)。将军中学借用教师,在合同聘用期内的不得报考,已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原单位出具报考证明,并提供将军中学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小学足球教师的,还须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免冠小二寸彩色近照2张。

(4)考务费每人100元。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上班时间到县教育局院内领取。

五、笔试有关事项

1.考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新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小学、初中、高中教师为相应学科层次的课标和教材)。学科专业知识小学教师为初中知识水平;初中教师为高中知识水平;高中教师为高考知识水平。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学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 兴国一中。

六、录取与公示

1.为鼓励和吸引高学历人才到高中任教,对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县直高中教师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加3分计算总成绩。

2.根据志愿及学科选调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选调名单,同等分数下,依次按学历(第一学历)、职称、年龄较高者顺序优先录取。拟录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兴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有异议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实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的办法重新拟录。

3.长冈初中、埠头初中、兴国四中初中部(原高兴中学、新圩中学)、列宁学校教师单列的选调计划如有缺额,将相应缺额调整到县直小学相应学科选调计划。

4.县直中小学足球教师同时参加县直初中、小学体育教师选调计划,即:如未能录取足球教师但又符合县直初中、小学体育教师报考条件的,可参加县直初中、小学体育教师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蓝贤林,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吴晓文,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李文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选调考试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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