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利辛县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6-07-18来源:利辛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利辛县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利辛县“特岗计划”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中计划数为10人及以下的按计划数1:2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人的按计划数1:1.8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1:1.6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具体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7月18日通过安徽教育网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19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利辛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港口北路,原电大院内)

四、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4、笔试准考证;

5、《2016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原件;

6、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学历证明原件。

五、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拟定于7月20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六、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利辛教育网,我们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8-8800222(利辛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8-8812151(利辛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09912(县纪委第二纪检组)

0558-8809732(利辛县教育局监察股)

利 辛 县 教 育 局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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