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参公单位)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6-07-18来源: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参公单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体检由遴选机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定在呼和浩特市,时间定于2016年7月19日(周二)早7:30进行。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请于7月18日(周一)下午3:00以后与报考的遴选机关(单位)联系,询问集合时间、地点、联系人,并领取体检表。

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务必于7月18日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0471-4812643

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0471-4818544

3、内蒙古自治区台湾同胞联谊会:0471-4818104、4818449

4、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471-4811371、4813341

5、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0471-6930832

6、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0471-6655392

7、包头铁路运输法院:0471-6986608

8、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0471-6986608

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471-4628927

1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0471-4812288

11、内蒙古党校:0471-4631836

12、内蒙古档案局(馆):0471-4811430

13、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0471-4901603、490160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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