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中学: 为做好2016年我市部分中考考生申请查核分数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考成绩查询的时间和方式
2016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11日下午可以对外公布。考生查询中考分数,可凭准考证号和报考号,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阅:1.登录网站http://www.ndedu.gov.cn/(宁德教育网-中考中招-成绩查询界面),查询时限为20天;2.电话查询:0593-2789800,查询时限为3天;3.考生向毕业学校查询。请各地积极为广大考生提供便捷的成绩查询服务工作。
二、中考考生申请查核分数
1.个别考生若认为中考成绩与自己实际学业水平有较大出入,可以申请查核。考生可要求查核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各个裁切块的得分和总分(即原始分)以及其它学科的等级,而不查核各学科各道题的批改情况(即查分不查卷);核查后,给考生反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各个裁切块得分和总分,其它学科只反馈等级,不反馈原始分。
2.查分程序:凡确定需要查分的考生应于7月15日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身份证和原所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填写《查核中考成绩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该申请表由县(市、区)中招办复制。往届生可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申请查核。各县(市、区)中招办使用宁德市教育局中教科随即下发的查分汇总数据库做好查分汇总录入工作,并于7月15日下午17:00前用E-mail发送至:ndszjk@126.com。
3.查询结果反馈:我局将于7月18日上午11:00前将查核结果用E-mail发送反馈到各中招办,由各县(市、区)中招办负责通知考生。
4.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对填写内容(姓名、准考号、联系电话、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
5.考生原就读中学要根据考生平常成绩情况做好是否准许考生申请查核中考分数的把关工作,考生中考成绩不属于反常的,原则上不建议考生申请查分。
6.各县(市、区)中招办要严格控制申请人数,并按时汇总上报。
7.建议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待查分结束后进行。
宁德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